
协会简介
法定代表人:张峰
活动地域:全国
注册资金:壹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19541K
业务范围:行业自律 政策研究 宣传推广 展览展示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简称为中国航驾协或中国AOPA;英文名称:Aircraft Owners and Pilot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AOPA-China;本会是以全国航空器拥有者、驾驶员为主体与航空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IAOPA)的唯一合法代表。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促进、维护和代表会员在民用航空领域的权益,积极发挥反映行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优化行业服务、推进行业发展的合作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为新时代“两翼齐飞、民航强国”多作贡献。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
本会的网址:www.aopa.org.c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组织开展与民用航空相关的调查和研究,与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贯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共同推动民用航空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 代表会员权益,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
(三)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例行会议,协助会员开展跨境、跨域飞行活动;
(四)制定、发布并实施团体标准,推动科技进步和行业自律持续发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
(五)开展航空科技、民航安全、标准质量、人力资源、职业技能等相关业务咨询、培训工作;
(六) 根据授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行业调查,进行信息、数据分析、研究,普及航空文化,编辑出版行业书刊、报告、影像资料,促进行业科技创新、进步;
(七) 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国际、国内行业展会、论坛及技术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平台,推广行业先进技术及应用成果;
(八)组织有资质的会员单位开展航空器相关的研发、试飞、适航、交易、储存、改装、航材共享等专业服务;
(九) 组织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办理的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