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要求,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苏州市范围内禁止飞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要求,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苏州市范围内禁止飞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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