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宝清县元宵节系列活动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公告
2024年宝清县元宵节系列活动中,为维护部分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演出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地点
1、2024年2月24日08:30-14:30,禁飞路段:中央大街路段,示意图如下:
2、2024年2月24日 18:00-20:00,禁飞路段“公安大厦-新华路延伸段”示意图如下:
二、禁飞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同意审批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宝清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