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世界从民航局相关渠道得知,截至到2025年2月8日,全国共有95个考试点,相比较2024年,全国考试点数量减少1个,经过数据对比,发现是湖南02号考点已查找不到。
无人机执照考试点是由各地区培训机构申请成立,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考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培训机构申请成为考试点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考试点申请要求
(1)申请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考试点的单位,应至少从事无人机操控员培训业务2年以上,近12个日历月培训并推荐考试不少于300人,且实践考试首次通过率不低于80%。考试点原则上选在交通便利的省、地级行政中心,所处省、地级行政区内的每月平均申请考试人数总和不低于100人,并经局方评估认为确有必要。
(2)除经局方特殊批准外,申请单位应当配备满足本办法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空域条件,以同时符合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功能需求;
(3)申请单位应具备周期性投入维护资金的能力,以保证考试点的长期可靠使用。
2、理论考场要求
考场场所要求
无人机执照理论考场应设置独立的考场场所,考试期间不得用于无人机执照考试以外的其他活动,并应配置以下设施设备:
(1)应设置供监考人员使用的独立办公空间:
(2)文具柜及可以锁闭的资料存放柜;
(3)考试申请人候考区;
(4)方便考试申请人使用的卫生间;
(5)标准样式的考试点名牌(中英文)(附件1),禁止私自更改名牌内容和挂牌位置,禁止悬挂与无人机执照考试无关的名牌;
(6)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展示考试规定文件,考试纪律警示(附件2),报考须知和考场分布示意图等考试相关文件;
(7)符合本办法的其它监考设备。
座位要求
每间考试室应当能容纳最少30个座位,座位之间横向间隔大于0.4米,电脑桌应采用带屏风的固定隔断。
装修要求
考试点装修应满足以下要求:
(1)理论考场装修应满足防火防盗的要求;
(2)合理规划综合布线,注意强弱电分离,为每台设备预留充足的强弱电接口;
(3)所有电源线、网线、电话线都应暗埋或整齐固定;
(4)考场窗户装有窗帘,确保考场周围无影响考试的噪音光线等外界干扰。
网络环境及IP要求
考试点仅可通过所申请的IP地址(或IP段)连接到执照考试服务器;禁止安装网络教室类的控制软件和硬件。
监考设备
(1)影像采集
(i)在考场上方安装合适数量的摄像头,数量以能够不间断地清晰监控到每一位考试申请人考试全过程为标准;
(ii)考场前后两端(侧)各安装一个彩色摄像头,用于全场监控;
(iii)在考场监考人员检查证件入口处安装一个摄像头,该摄像头应当能获取考试申请人正面照。
(2)远程调取
(i)考场监控应具备网络化远程管理功能,可通过互联网远
程监控,具有实时录像和监控功能,高效的压缩、存储能力;(ii)在考试过程中确保足够带宽以支持无延时显示远程监控影像。
(3)数据记录
(i)所有监控录像应显示拍摄设备自动叠加的考试日期,严禁手工添加考试日期;
(ii)考试点应保留所有监控录像至少3年,并在局方要求时随时提供。
(4)考试终端
(i)配置为性能稳定的品牌电脑,禁止安装软驱和光驱,面板无USB接口(或采取等效方式封闭接口);
(ii)应在电脑正前方安装网络摄像头,该摄像头应具备定时自动拍摄功能(如每人次考试三次),拍摄图像经独立通道储存,与考场监控服务器相互独立;
(iii)每台考试终端安装正版WINDOWS7(或以上)操作系统;
(iv)安装可升级的正版防病毒/防黑客软件,禁止安装其它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软件;
(v)每台考试终端应安装恢复卡或等效设备,以保证在每次开机时系统恢复到原始状态。
其他设备要求
(1)防作弊设备
应制定有效安全措施,配备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相关检查,以禁止考试申请人携带移动电话、可探测针孔摄像头、隐蔽型耳机、无线传输语音的眼镜等含有数据显示、记录、储存、传输功
能的设备,以及其它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2)考试辅助工具
如考试申请人提出计算要求,提供笔、直尺、稿纸等。
(3)考场应配备打印、复印或扫描设备。
3、实践考场要求
除实践考试所要求的跑道型场地外,考试点应设置不少于两个符合考试要求的实践考试场地,每个场地内应设置相互安全隔离的飞行区、实践考试区。
飞行活动要求考试点应按照相关规定报送飞行活动申请,确保考试飞行合法。
飞行场地要求
(1)飞行区应当保证考试用无人机在其中可以完成所要求的飞行科目,且其按照考试科目要求的轨迹与区域边缘应有不小于5米的水平安全间隔,如飞行区边缘存在与按照考试科目要求的轨迹间隔低于5米的区域,则该区域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安全隔离网,其他飞行区边缘区域应设置有醒目可见的警告线或警告装置。
(2)实践考试区应容纳不多于5人,以及实践考试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实践考试区边缘应设置有高度06米的隔离线。(3)实践考试所要求的跑道型场地长宽应满足实践考试起降要求,否则不得实施飞机类别等级实践考试。
待考区域要求
实践考试待考区应当容纳不多于20人,其边缘与实践考试区边缘距离不少于10米,并设置警戒线确保申请人与飞行区域安全警示。
实践考试委任代表工作环境要求
考场应提供具备安全、防风、防雨的工作环境,及采取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并在明显位置张贴示意图。
监控设备要求
(1)在实践考试区域安装合适数量不同角度的摄像头,数量以能够不间断地清晰监控到每一位考试申请人实践考试全过程为标准;
(2)考场前后两端(侧)各安装摄像头,用于监控该考场全部考试过程;
(3)在实践考试委任代表正后方处安装一个摄像头,确保该摄像头清晰获取考试申请人信息及正视监控考试全过程;
(4)考试点负责人须保证所有监控录像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妥善保存至少3年,并在局方要求时随时提供。
其它设备要求
(1)应配备打印、复印设备,以便实践考试地面站考试打印、复印资料使用;
(2)应配备单独的便携式电脑,以便实践考试使用。
电子评估系统
考试点应配备符合《无人机安全操作能力评估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评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