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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运营合格证纳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

   2025-05-04 4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4日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相关审批纳入清单,这也意味着,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无人机运营类单位是否具备无人机运营合格证开展监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是什么?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下简称运营合格证)。
无人机运营合格证的分类:


无人机运营合格证中规定的经营活动类型分为:载客类、载人类、载货类、培训类、其他类

无人机运营合格证,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营风险,分为:开放类、标准场景特定类、低风险特定类、中风险特定类、高风险特定类和审定类。


办理无人机运营合格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无人机运营合格证,所需资料如下: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拟开展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项目 *     

 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声明 * 

符合局方所要求内容的手册    

 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设备设施的购买合同、租赁合同或者协议文件的副本 *     

 与管理人员、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签署的劳动合同 *     

 说明计划运行的性质和范围的文件 

 申请人符合本规则所有适用条款的符合性声明 *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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